第一部分 28365365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8365365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法规。
(2)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 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实施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省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
(5)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查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9)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0)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11)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2)指导文化科研工作,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3)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8365365共有独立编制机构20个,有独立核算单位20个,包括厅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具体为28365365本级、江西省赣剧院(江西省赣剧暨弋阳腔保护传习中心)、江西省直文化系统保育院、江西省图书馆、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江西省艺术研究院、江西省艺术档案馆、江西画院、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江西省博物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江西省文化干部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江西艺术中心(江西省美术馆)、28365365直属改制院团经费管理中心。
28365365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1571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1515人;年末实有人数1932人,其中在职人员1258人,离休人员55人,退休人员619人;年末学生人数2456人。
第二部分 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文化厅2016年度收入总计83548.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及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1811.93万元,较上年增长4.38%;本年收入合计51325.16万元,较上年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较上年减少633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851.07万元,占收入决算总额的89.33%;事业收入1324.23万元,占收入决算总额的2.58%;经营收入1521.11万元,占收入决算总额的2.96%;其他收入2628.75万元,占收入决算总额的5.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文化厅2016年度支出总计83548.37,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482.03万元,较上年增长4.37%,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和车改补贴的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36604.77万元,较上年增长7.86%,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到账较晚,无法形成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372.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13%;项目支出227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87%;经营支出1392.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55.59万元,决算数为430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5%,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项目支出形成结转结余。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5.09万元,决算数为350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96.26万元,决算数3854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6万元,决算数30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6万元,决算数4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04万元,决算数25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335.78万元,较上年增长9.41%,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64万元,较上年增长41.48%,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的发放和新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31.08万元,较上年增长27.32%,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提标;其他资本性支出130.81万元,较上年增长87.89%,主要原因是厅机关、信息中心、稽查队办公楼搬迁重新购置一批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331.59万元),决算数为327.53万元,完成预算的56.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1.48%,下降的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30万元),决算数为59.42万元,完成预算的61.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5.98%%。2016年度共组织出国(境)团组7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6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64.66万元),决算数为70.94万元,完成预算的44.0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2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236.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安排236.93万元),决算数为197.17万元,完成预算的60.5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7%。2016年28365365年末公务公车保有量共计52辆,包括艺术中心基建账户待竣工决算后转入的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省文化厅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84.08万元,较上年增长83.06%,主要原因一是厅机关、信息中心、稽查队搬迁重新购置一批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二是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6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812.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6.54万元。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678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55%。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8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考古勘探工程用车和博物馆、纪念馆景区游览电瓶车等。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厅按照省政府、省财政有关要求,继续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一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和委托第三方复评的方式对2015年度20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总量36282.54万元,占2015年项目支出总额的61.4%,并组织中介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复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绩效目标申报。2016年,我厅将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与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编制过程全面融合,通过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复评的方式及时完整的报送了2017年绩效目标申报文本。我厅共收到47个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资金30813万元,通过复评,同意将9个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同意7个项目待资金落实后再申报,同意将剩余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送至省绩效评审中心评审。三是绩效运行监控。选取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对所负责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运行监控。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跟踪预算资金下达和项目实施进展,及时掌握了项目的动态,确保了绩效目标的实现。四是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进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中介机构对该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情况,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此次评价结果也将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第三部分 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此次公开的部门预算草案中涉及的收支分类及预算科目主要如下:
一、收入分类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分类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省文化系统保育院的支出。
(二)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省文化干部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三)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的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不含离退休人员)在职干部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机关服务(文化)(项):主要反映为文化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省图书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艺术中心(江西省美术馆)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主要反映文化厅直属艺术院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所属江西省群众艺术馆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物)(项):主要反映文化厅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主要反映省文化厅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省文化厅本级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和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厅直各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